近日,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《呼和浩特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方案(2021-2023)》(以下简称“方案”),明确了“十四五”前三年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思路、目标任务、主要任务等。下面围绕方案,对具体内容解读如下: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加快建设新时代创新首府,按照自治区“科技兴蒙”行动和市委、市政府部署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在深入调研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,研究制定了该方案。
方案由总体要求、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3部分组成。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,主要包括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;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,是整个方案的核心,主要包括9方面27条;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。
方案以建设新时代创新首府为目标,以促进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路径,以创新主体培育为抓手,在建设创新载体、搭建创新平台、培育企业主体、推进科技合作、引智引才等方面集中发力,为加快建设科技强市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。到2023年,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(R&D)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(GDP)的比重达到2%左右,万人拥有发明专利数量达到10件,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2%左右;年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0家以上,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80家;突破30项重大关键技术,转化30项重大科技成果,配套创建10个自治区级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,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额年均增速达到5%;新增20个国家技术创新中心、重点实验室、企业技术中心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、科技企业孵化器、众创空间、星创天地等国家级创新平台载体;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100人,围绕主导产业组建10个草原英才科技创新创业团队。
方案以科技创新为导向,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,围绕9大行动,部署了27项重点任务:
(一)“两区两中心五基地”科技创新工程建设行动。推进“两区”建设,即推进呼和浩特金山高新区和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创新发展;推进“两中心”建设,即推进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和草种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;推进“五基地”建设,即推进兽用疫苗研发基地、草原家畜种质创新与繁育基地、光伏材料先进技术示范基地、生物发酵特色产业基地、北疆科创中心联合创新基地创新发展。支持方式:鼓励“两区两中心五基地”的企业与“科技兴蒙”行动“4+8+N”合作主体和驻呼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,凝练形成科技项目,以项目形式组织实施,优先支持取得科技成果科转化落地的项目。
(二)科技创新平台载体能力提升行动。依托金山高新区、和林格尔新区,发挥首府高校、科研院所集聚优势,加大与区内外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,建立合作共赢机制,实现创新平台提质扩量。到2023年,新增20家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,自治区级以上研发机构总量突破300家。
(三)实施创新主体培育壮大行动。以高新技术企业、科技型中小企业、工业“小巨人”企业为主要培育对象,全面落实创新主体有关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。到2023年,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80家,工业“小巨人”企业达到80家。
(四)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行动。发挥厅市共建优势,建设内蒙古科技大市场,打造线上线下科技成果展示、对接、交易平台;大力培育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,培育一批自治区级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;加大技术转移管理人员、技术经纪人、技术经理人等人才培训力度。
(五)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。聚焦我市重点产业,在新能源、新材料、装备制造、新一代信息技术、生物技术、现代农牧业、教育医疗、生态环保、公共安全、文化旅游、智慧城市建设等领域开展技术攻关,围绕产业链、部署创新链、完善资金链、构建人才链、优化政策链,推动产业科技创新。
(六)政产学研创新合作共赢行动。推进“企业为主体,市场为导向,政产学研深度融合”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,重点加强我市企业与清华大学、北京大学、中国农业大学、上海交通大学等知名高校、科研院所及自治区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创新合作,开发一批产学研合作项目,转化一批科技成果,形成校(院)地、校(院)企密切合作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。
(七)高层次人才团队示范引领行动。积极培养培育草原英才,加大短期聘任、项目合作、兼职服务、顾问指导、对口支持、技术入股等柔性引才引智力度,构建“人才飞地”。
(八)科技金融赋能发展行动。开展企业信用评级、科技成果质押、拟上市培育等金融服务,征集企业融资需求开展对接活动,加大对科技型企业金融支持力度。
(九)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行动。推进科研机构体制改革,构建协同高效的知识产权运用保护体系,扩大科技计划项目对外开放,改进项目资金拨付方式,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。
主办单位: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网站标识码:1501000001
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线网上举报:emsp;邮编:010010接诉即办(投AG九游会诉热线
近日,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《呼和浩特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方案(2021-2023)》(以下简称“方案”),明确了“十四五”前三年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思路、目标任务、主要任务等。下面围绕方案,对具体内容解读如下: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加快建设新时代创新首府,按照自治区“科技兴蒙”行动和市委、市政府部署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在深入调研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,研究制定了该方案。
方案由总体要求、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3部分组成。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,主要包括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;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,是整个方案的核心,主要包括9方面27条;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。
方案以建设新时代创新首府为目标,以促进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路径,以创新主体培育为抓手,在建设创新载体、搭建创新平台、培育企业主体、推进科技合作、引智引才等方面集中发力,为加快建设科技强市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。到2023年,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(R&D)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(GDP)的比重达到2%左右,万人拥有发明专利数量达到10件,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2%左右;年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0家以上,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80家;突破30项重大关键技术,转化30项重大科技成果,配套创建10个自治区级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,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额年均增速达到5%;新增20个国家技术创新中心、重点实验室、企业技术中心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、科技企业孵化器、众创空间、星创天地等国家级创新平台载体;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100人,围绕主导产业组建10个草原英才科技创新创业团队。
方案以科技创新为导向,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,围绕9大行动,部署了27项重点任务:
(一)“两区两中心五基地”科技创新工程建设行动。推进“两区”建设,即推进呼和浩特金山高新区和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创新发展;推进“两中心”建设,即推进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和草种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;推进“五基地”建设,即推进兽用疫苗研发基地、草原家畜种质创新与繁育基地、光伏材料先进技术示范基地、生物发酵特色产业基地、北疆科创中心联合创新基地创新发展。支持方式:鼓励“两区两中心五基地”的企业与“科技兴蒙”行动“4+8+N”合作主体和驻呼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,凝练形成科技项目,以项目形式组织实施,优先支持取得科技成果科转化落地的项目。
(二)科技创新平台载体能力提升行动。依托金山高新区、和林格尔新区,发挥首府高校、科研院所集聚优势,加大与区内外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,建立合作共赢机制,实现创新平台提质扩量。到2023年,新增20家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,自治区级以上研发机构总量突破300家。
(三)实施创新主体培育壮大行动。以高新技术企业、科技型中小企业、工业“小巨人”企业为主要培育对象,全面落实创新主体有关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。到2023年,高新技术企业AG九游会达到380家,工业“小巨人”企业达到80家。
(四)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行动。发挥厅市共建优势,建设内蒙古科技大市场,打造线上线下科技成果展示、对接、交易平台;大力培育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,培育一批自治区级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;加大技术转移管理人员、技术经纪人、技术经理人等人才培训力度。
(五)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。聚焦我市重点产业,在新能源、新材料、装备制造、新一代信息技术、生物技术、现代农牧业、教育医疗、生态环保、公共安全、文化旅游、智慧城市建设等领域开展技术攻关,围绕产业链、部署创新链、完善资金链、构建人才链、优化政策链,推动产业科技创新。
(六)政产学研创新合作共赢行动。推进“企业为主体,市场为导向,政产学研深度融合”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,重点加强我市企业与清华大学、北京大学、中国农业大学、上海交通大学等知名高校、科研院所及自治区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创新合作,开发一批产学研合作项目,转化一批科技成果,形成校(院)地、校(院)企密切合作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。
(七)高层次人才团队示范引领行动。积极培养培育草原英才,加大短期聘任、项目合作、兼职服务、顾问指导、对口支持、技术入股等柔性引才引智力度,构建“人才飞地”。
(八)科技金融赋能发展行动。开展企业信用评级、科技成果质押、拟上市培育等金融服务,征集企业融资需求开展对接活动,加大对科技型企业金融支持力度。
(九)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行动。推进科研机构体制改革,构建协同高效的知识产权运用保护体系,扩大科技计划项目对外开放,改进项目资金拨付方式,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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